都市規劃與設計實習(二)-期末簡報:宜居生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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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組員:鄭 頤、陳韋彤、羅國富 蘇柔卉、黃冠堯、孫沂寬 期 末 簡 報:宜 居 生 活 城 第一組
2 簡報大綱 一、基地介紹 二、現況分析 三、目標體系 四、基地發展構想 五、重點發展區選擇原因及其角色 六、重點發展區設計構想 七、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八、一般都市設計審議地區審議準則 九、重點都市設計審議地區審議準則
3 基地簡介 基地位於台南市北區,由長榮路、西門路、公園南路、前鋒路及 北門路包圍,面積約147公頃,人口總數16599人,佔北區12.6%。
4 上位/相關/現行計畫 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 (第五次通盤檢討) (第二階段)說明書108.8 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 (配合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 105.9 變更臺南市北區都市計畫 (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 案計畫書108.11 文化舞台都會核心 都市調息生態廊道 北區 多元設施 生活綠廊 健康社區 休閒文化 複合商業 轉運核心區 中區 一文:歷史街區 二帶:景觀休閒廊帶 (和緯路、鐵路) 三軸:商業軸帶 (西門路、成功文賢路、東豐路) 四核:商圈 (火車站商圈、西門商圈、 和緯商圈、開元商圈) 上位/相關/現行計畫示意圖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上位計畫 相關計畫 現行計畫 台南公園
5 現況分析:公私有地分布 公有地分佈 資料來源: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整體基地: 1. 基地內面狀公有地多集中於東側,西側 僅有零星帶狀公有地。 2. 多為學校、道路以及鐵路經過之空間 3. 中央較大面積者為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 管轄的九六新村 台南公園
6 現況分析:公私有地分布 公私有地分佈 資料來源: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1. 中央大面積之公有地: 「臺南市未改建眷村土地整體規劃專案」 無償提供臺南市政府中華民國國防部總政 治作戰局更新之九六新村土地 2. 可配合周邊公有地進行區域更新及開發, 並以整體規劃效益帶動國有眷地價值提昇 ⾼齡住宅 ⻘年社宅 重點發展區域 基地範圍 和緯路 路門北
7 現況分析:車行道路系統 主要道路以南北向為主,東西向較少,聯外道路部 分同主要道路,可見公園路南北銜接的道路較四通八達, 但可直接通往鄰近東西區域之道路稀少。 - 西門路與公園路向北匯集,通往國道一號永康交流道 - 北門路無向北延續,需轉道連接至其他連外道路 基地周邊道路層級與結構圖 資料來源:變更台南市北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 道路名稱 聯外目的地 詳情 公園路 臺19線 公園路向北銜接臺19線 民生綠園 公園路向南 和緯路 安平區 和緯路向西直行到底 左彎接華平路 開元路 永康區 開元路向東銜接 南橫公路繼續向東 計畫區及周邊聯外道路表 資料來源:google map 台南公園
8 現況分析:人行與開放空間系統 1. 可及性:住宅區多鄰近綠地,前往台南公 園時的主次要道路上有騎樓、人行道;前 往其餘小型綠地路線較少人行專屬空間 2. 減災與防災功能:各級公園可做臨時避難 場所,並提供滯洪功能。然台南公園因過 度使用導致不透水鋪面面積增加。 3. 開放綠地是否具有景觀美化:南側台南公 園擁有古蹟、特殊歷史意義與老樹,因此 有在做整理與保存,然而北側許多零散綠 地尚未開發,部分呈現雜草或停車場使用, 較無注重景觀美化。 人行與開放空間示意圖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台南公園
9 現況分析:人行與開放空間系統 4. 沿街帶狀開放空間給予車型與人行舒適感: 公園南、北路鄰台南公園,因此有遮蔭開闊人行 道;東豐路路幅寬,設有人行道在中間與兩旁且 有四排行道樹提供行人與汽機車遮蔭。 5. 建築退縮開放空間作為人行通道是否有阻塞或 高低落差:沿街商業區的建築退縮開放空間多被 各種臨停汽機車占據,且部分有高低落差,造成 行人不便。 總結:基地內開放空間多,且彼此在人行系統、 綠蔭及視覺上有一定程度串聯,可朝增加綠蔭及 實質環境連接性著手。 人行與開放空間示意圖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台南公園
10 現況分析:公共設施 公共設施及人行系統疊圖 資料來源:自行調查及繪製、長照服務資源地理地圖 1. 基地內有多處社區活動中心,唯兵工廠一帶較缺乏 2. 社區整體照顧服務據點集中基地東北側 3. 公共設施多可以人行系統到達,但基地東側北門路 一帶較缺乏安全的步行空間 1. 鄰里性:平均且廣泛地分布於基地各處,唯321藝術聚落 一帶的住宅區較缺乏鄰里公園。 2. 區域性:面積廣大的台南公園土地遭過多人為活動侵擾。 活動中⼼據點 親⼦天空沙坑 現有公園綠地 台南市⽴北區圖書館 兒童科學教育館 321藝術聚落 基地範圍 高齡照護設施 休閒設施 現有休閒設施分佈圖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繪製 台南公園 台南公園
11 現況分析:公共設施 遊具盤點表 兒童遊憩設施及公園分佈狀況 資料來源:土地使用分區、臺南市政府開放資料平台 無兒童遊憩設施之公園 現有公園綠地 基地範圍 兒童遊憩設施 搖搖椅 搖搖樂 蹺蹺板 攀爬網 盪鞦韆 大型兒 童遊具 中型兒 童遊具 小型兒 童遊具 臺南公園 v 6 2 6 5 3 六甲公園 v 1 實踐段公兒30 v 4 1 光武公園 v 1 光武運動公園 延平公園 大仁公園 興北公園 v 3 勝安香草運動公 園(富台段公兒 20) v 1 1 1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開放資料平台 盤點鄰里性公園的兒童遊憩設施,部分無設置任何遊具 且遊具種類稀少,多為單一的搖搖樂,少部分設有小型兒童 遊具。現多追求減少罐頭遊具的使用,基地現況和趨勢脫節。 兒童遊憩設施 台南公園
12 小結 1. 平均分布 2. 缺乏兒遊設施 且多為罐頭遊具 未來若建立完整的步行系統,可 將公共設施與綠意空間進行點位串聯, 並減少過境性車流,提升居住品質。 集中分布 1. 開放空間多 2. 步行系統部分串聯 1. 南北向聯外功能良好 2. 主要道路多 3. 過境車流多 公共設施 人行與 開放空間 道路系統公有地 再以中央的公有地為中心進行開發, 帶動區域發展,打造宜居的生活城區。 公園路與西門路作為 聯外道路向北匯集 公有地集中於基地 中央住宅區 北門路缺乏人行道; 騎樓易有占用情形
13 目標體系 目標 標的 策略 宜居生活城 便利完善生活機能 可滿足居民日常需求的商業服務 功能多元且數量充足的休閒設施 順暢發達的聯外交通 合宜的土地使用規劃 合理的人均生活空間 減少不相容之土地使用配置 平衡各年齡層生活機能 全齡友善的步行系統 高齡住宅及照護資源整合 提高兒童遊憩設施可及性 便捷的區內交通系統 多元運輸系統的路網規劃 提升大眾運輸使用率 準則 人均商業面積 公共休閒設施可及性 聯外道路設置合理性(端點目的地等級、道路容量、 對周遭環境影響程度) 人行道於道路覆蓋率 老年福利機構床數 親子友善設施可及性 公車運輸可及性(公車站點覆蓋率、公車路網密度 指標) 各運具之間連接性 人均居住面積、人均綠地面積 不相容土地使用配置相鄰介面長度
14 基地整體發展構想 基地整體發展構想圖 // 資料來源:自行設計 服務 服務 策略:可滿足居民日常需求的商業服務 1. 服務機能良好的住宅區:方便充足的民生購物機能 2. 生活環境良好的住宅區:周圍多為純住宅使用, 環境優良 3. 全市型服務地區:聯外交通便利、服務機能層級較高 策略:合理的人均生活空間 策略:順暢發達的聯外交通區域特性劃分
15 基地整體發展構想 • 西門路:沿街商業區 • 兵工廠:自臺南公園遷出的運動場 • 臺南公園:生態綠地 • 321藝術聚落:歷史文化展演空間 • 轉運站遷出:連結兵工廠及臺南公園 • 鐵路綠廊:休閒功能 • 重點發展區:提供多元休閒機能及全齡照護資源,透過區 內設計規範有效連結人行系統。 基地整體發展構想機能分佈 // 資料來源:自行設計 策略:功能多元且數量充足的休閒設施 策略:提高兒童遊憩設施可及性 策略:高齡住宅及照護資源整合 策略:全齡友善的步行系統 機能系統分佈
16 基地整體發展構想 基地整體發展構想機能及道路系統分佈圖 資料來源:自行設計 道路系統分佈 為方便生活環境良好的住宅區居民向 西側沿街商業區、南側休閒文教區、東側鐵 路綠廊移動,進行以下調整: 1. 公園路:降為次要道路,減少過境性車流 2. 和緯路、北門路: 增設10公尺行人及自行車綠蔭共用道 策略:全齡友善的步行系統 策略:順暢發達的聯外交通 重點發展區:位於綠蔭人行道交匯處,透過退縮規定有效連結人行系統。 土管要點
17 角色:以公有空地為中心,將機能向外延伸 1. 作為理想住宅的標誌及示範性區域, 營造都市景觀舒適性及轉向引導性 2. 消除既有邊界感 3. 高齡住宅、社會住宅與周圍社區共好,促進區域互動 選擇原因 1. 位於生活環境良好的住宅區中心 2. 具備良好生活機能 • 臨主要道路(和緯路、北門路) • 兩個大眾運輸站點 • 易達商業區 • 鄰近中小學 • 零碎綠地多 重點發展區與周邊機能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重點發展區選擇原因及其角色 和緯路 路門北 路園公
18 重點發展區域設計構想 操作手法 重點發展區機能互動示意圖 // 資料來源:自行設計 1. 以植栽覆蓋街角空間,結合人行道、開放空間,創造綠 色人行系統,提供蔭庇以打造涼爽舒適的步行環境。 2. 鼓勵綠屋頂設置,除了可降低建築內部溫度,更能成為 都市之肺,減緩城市熱島效應。 空間意象:都市綠穹頂 都市綠穹頂示意圖 // 資料來源:玄史生、Courtesy of Unsplash.com 1. 以重點發展區為核心,提供當地缺少的活動設施機能 2. 打造綠意生活空間 3. 高齡住宅、社會住宅土地開發:國防部依「臺南市未改 建眷村土地整體規劃專案」將九六新村土地無償授予台 南市政府使用,其餘私有地採徵收方式取得。 和緯路 路門北 路園公
19 重點發展區域設計構想 • 分為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及進出道路 • 進出道路部分路段為特殊鋪面,以達到減低車速之效果。 道路系統示意圖示意圖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區內道路系統 道路等級 道路編號 道路寬度 備註 主要 道路 NH 95【北門路 二段】、 NH 90【和緯路 一段】 20公尺 兩側設置行人與自行車 共用道,寬度各4公尺 次要 道路 3-12【公園路】 15公尺 兩側設置行人與自行車 共用道,寬度各4公尺 (2.5米為道路縮減空間) 資料來源:變更台南市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自行編定 重點發展區域內計畫道路編號與寬度表
20 重點發展區域設計構想:服務機能動線及配置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1. 階梯教室: (1)鄉土文化課程教學兼展演空間,由高齡住宅的住戶作為 鄉土文化課程講師,延平國中學生可來此上課,增加 代交流。 (2)災害發生時亦可作為避難收容所使用,面積 容納60~80人。 (3)為方便延平國中學生步行至此,設於臨學校一側。並透 過道路鋪面設計降低車行速度增加學生步行安全性 (4)藉由建築量體及植栽規範,達成自學校起的視覺延伸性。 建物量體造型:階梯教室設計需將視覺延伸至校園,可採用落地窗之 或大片面積之窗戶、將開口設計面向校園、利用植栽引導視覺等方法。 和緯路 路門北 路園公 設計準則 1
21 重點發展區域設計構想:服務機能動線及配置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2. 公共托嬰中心: (1)提供社宅及周邊住戶公共托嬰服務,作為 政策的一環,除了達成與既有社區共好, 共同完善全齡照護體系。 (2) 設置於社會住宅一樓西側,並於人行道劃 方便家長接送孩童時可臨時停車。 和緯路 路門北 路園公 2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3. 社區型日間照護中心: (1)除了提供鄰近社區長者日間照護服務以外,亦配有 車進行接送服務,於高齡住宅區西側留設平面車行動線。 (2)透過共同的活動空間使外來長者與高齡住宅住戶產生互 動以延緩老化。 (3)設於高齡住宅北側一樓,以方便外來長者 人行自行車綠蔭共用道步行至此。 (4)透過臨和緯路的出入口及建築量體設計,打造高齡住宅 與外界之連接與通透性。 1.建物量體造型:日間照護中心應強化與和緯路開放性的連結,避免 高齡住宅區成為新的邊界,同時將日照中心機能向外延伸。 2.道路系統:20 米以上 ( 和緯路、北門路 ) 應設置10m人行及自行車 綠蔭共用道,道路斷面設計如右圖所示。 服務機能動線及配置 和緯路 策略:高齡住宅及照護資源整合、全齡友善的步行系統 路門北 路園公 和緯路、北門路 設計準則 3
23 重點發展區域設計構想:服務機能動線及配置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4. 綠地:成人戶外體健設施、兒童遊樂設施 (1)於綠地內劃設約150 m²的成人戶外體 設施區域,作為高齡住宅、社會住宅及周邊 空間,串連周圍既有計畫之綠地並打造一 的空間。 和緯路 路門北 路園公 兒童遊具模擬圖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成人健體設施模擬圖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4
24 重點發展區域設計構想:服務機能動線及配置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4. 綠地:成人戶外體健設施、兒童遊樂設施 (2)由高齡住宅及社會住宅包圍,以促進 (3)災害發生時亦能作為共用的避難空間 計算,共可容納17000人。 和緯路 路門北 路園公 策略:功能多元且數量充足的休閒設施 策略:提高兒童遊憩設施可及性 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應分別設置三種以上之兒童遊具及成人健體 設施,增加使用功能並促進跨世代交流。 設計準則 4
25 重點發展區域設計構想:服務機能動線及配置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5. 公共運動中心: (1)配有游泳池、健身房和韻律教室等設施 400人。補足北區缺少的公共運動中心機 的休閒活動去處。 (2)災害發生時,韻律教室(276 m²)亦 容所使用,依每人2 m²計算,共可容納313 (3)設於東側社宅1,2F,方便外來民眾經北門路 (4)地下停車場出入口設於臨北門路一側, 經主要道路而來,並減少穿越住宅區內部之 和緯路 路門北 路園公 策略:功能多元且數量充足的休閒設施 5
重點發展區域設計構想:車行動線 1. 於高齡住宅街廓四周劃 此降低車輛速度,維護 及社會住宅居民穿梭其中, 策略:全齡友善的步行系統 道路系統:於人車共行道路入口處佈設駝峰,以減低車速 並預警道路線形之變化。 設計準則 和緯路 路門北 路園公
重點發展區域設計構想:車行動線 1) 降低對主要道路的交通 2) 方便車輛行駛至主要道路 3) 減少街廓間的穿越性 4) 方便大眾進出公共運 5) 與托嬰中心臨時停車彎設 減少車輛對住戶的衝擊影響 2. 為達以下目的, 停車場出入口多設於主要道路 策略:全齡友善的步行系統、順暢發達的聯外交通 和緯路 路門北 路園公
28 重點都市設計審議地區審議準則 道路系統 - 道路斷面設計: 20 米以上 ( 和緯路、北門路 ) 及 10 米以上、20 米以 20米以上計畫道路斷面圖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10米以上、20米以下計畫道路斷面圖 車行動線圖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和緯路 路門北 路園公
29 重點都市設計審議地區審議準則 道路系統 -人行動線系統: 為串聯綠帶與人行空間,北門和緯路口於南北向 ( 北門路 ) 需設置行人庇護島。 車行動線圖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行人庇護島模擬圖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和緯路 路門北 路園公
30 重點發展區域設計構想:人行動線 人行動線圖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1) 減少北側高齡住宅及東側社會住宅較高量體所造成 的壓迫感,打造舒適人行系統 2) 方便居民沿和緯路步行前往西側商業區 3) 方便居民沿和緯路步行前往東側鐵路休閒綠廊 4) 方便居民沿北門路步行前往南側全市型服務地區 1. 除高齡住宅街廓周圍道路採慢速車行鋪面外,沿高齡住 宅、社會住宅街廓劃設4公尺寬的人行及自行車共用道 打造舒適安全的步行環境。 2. 為達以下目的,和緯路、北門路設置10公尺寬之綠蔭人 行道: 和緯路、北門路 策略:全齡友善的步行系統 和緯路 路門北 路園公
31 街角空間 住(特1)、住(特2)之街角廣場面積不得小於200平方公 尺,且長寬比例不得大於2:1,以達成匯集人流活動的效果。 重點都市設計審議地區審議準則 土地使用變更內容示意圖 資料來源: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自行劃設 和緯路 路門北 路園公 和緯路 路門北
32 量體配置:防救災動線 救災道路 • 指定路寬 15 米以上之主要聯外道路,重點區域北 側之和緯路是為救災道路。 避難道路 • 指定路寬 8 米以上道路,以人可以行走為原則 北區細計(二通)訂定的北門路、公園路外,重 展區域內8公尺道路亦可作為避難道路使用。 臨時收容所 1. 緊急避難場所:設有成人體健設施及兒童遊樂設施的8500 m2綠地,依每人0.5 m2計算,共可容納17000人。 2. 臨時收容所:階梯教室(350 m2)、韻律教室(276 m2)依每人2 m2計算,共可容納313人。 替代道路 • 救災道路與避難道路阻斷時,立即進行救災、避難 與運輸之工作,區內其他巷道作為替代道路使用。 防災動線平面配置圖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和緯路 路門北 路園公
33 量體配置:新建街廓 高齡住宅申請資格 • 設籍中華民國 • 65 歲以上 • 具生活自理能力 • 單身或夫妻同住 高齡住宅量體配置 1. 由每棟 300㎡之 5 層、7 層量體組成的連棟建物, 量體開口同時面向道路與街廓內部 2. 街廓中央一棟投影面積 2340㎡之 5 層、10 層量體 3. 單戶 45㎡ ,共 906 戶 4. 其他設施:鄉土文化課程階梯教室、日間照護中心 住特-1:建蔽率40%、容積率200% 高齡住宅土地使用強度 1. 1. 2.鄉 日 住-特1 內得為以下規定使用: (一)高齡長者居住使用 (二)高齡設施 (三)緊急醫療保健設施 (四)社會福利設施 (五)社區遊憩設施 (六)教育設施 (七)文康設施 (八)獨立、雙併住宅 (九)多戶住宅 土管要點 和緯路 北 門 路
量體配置:新建街廓 社會住宅申請資格 • 年滿 20 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 在台南市設有戶籍 • 無自有住宅、承租本市公營住宅或 • 其餘規定依臺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 社會住宅量體配置 • A:2 個地上 10 F, 地下1F 量體, 單 • B:9 個地上7F, 地下 1F 量體, 單 • C:7 個地上7F, 地下 1F 量體, 單 • 單戶 42~77 ㎡,共 720 戶 ,2580 • 其他設施:托嬰中心、運動中心 社會住宅土地使用強度 A B C 托 運 住特-2:建蔽率50%、容積率400% 和緯路 北 門 路
量體配置:新建街廓 房型 面積 戶數 房型比例 一房(1~2人) 39 m2 172戶 25% 二房(3~4人) 58.5 m2 344戶 50% 三房(4~5人) 71.5 m2 172戶 25% 房型比例分配表 A B C 托 運 住-特2 內得為以下規定使用: (一)提供之住宅以至少百分之三十以上比率出 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 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 (二)社會福利設施 (三)社區遊憩設施 附條件允許使用: (一)健身服務業 (二)日常服務業 土管要點 和緯路 北 門 路
量體配置:既有街廓 既有街廓量體平面配置圖 量體配置保持多為1~3樓的低矮現況; 未來新建建物須遵守都市設計準則,立面顏 色以淺色系並且獎勵綠屋頂,以期打造視覺 風格一致且生活環境良好之綠意社區。 • 住四:建蔽率60%、容積率180% 土地使用強度 和緯路 北 門 路 公 園 路
37 建築量體造型 外牆應使用明度較低色系作為外觀顏色,並配合綠屋頂景觀 進行設計,以打造整體區域的舒適宜居意象。 植栽計畫 重點發展區內為達成「打造綠意生活空間」之理念,需種植連續 不間斷的視覺效果引導植栽(可利用特殊植栽凸顯視覺景觀)。 重點都市設計審議地區審議準則 植栽模擬圖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建物量體模擬圖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38 都市景觀模擬圖:重點發展區域 重點發展區域景觀模擬圖(東南往西北方向)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重點發展區域景觀模擬圖(西北往東南方向)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 東南往西北方向 • 西北往東南方向 和緯路 路門北 和緯路 北 門 路
39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住宅區 住宅區編號 建蔽率 容積率 備註 住四 60% 180% 住四(附) 60% 180% 住五 60% 210% 住六 60% 240% 住七 60% 270% 住特-1 40% 200% 僅允許高齡住宅使用 住特-2 50% 400% 僅允許社會住宅使用 計畫區住宅區分佈示意圖 資料來源: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自行劃設 計畫區住宅區使用列表 資料來源:台南市北區細部計畫(二通)、自行訂定 台南公園
40 商業區編號 建蔽率 容 商四(1) 80% 3 商四(149)(附) 80% 3 商專(附) 60% 36 商特-2(1) 60% 500 公共設施項目 建蔽率 容積率 古蹟保存區 60% 160% 古 機關用地 60% 250% 學校用地 50% 150% 國 50% 200% 高中 公園及公兒用地 15% 45% 面積 12% 35% 面積 綠地 -公園道用地 -加油站用地 40% 120% 停車場用地 10% 20% 市場用地 60% 240%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商業區、公共設施用地 資料來源: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 計畫區商業區使用列表 計畫區公共設施用地列表 資料來源:台南市北區細部計畫(二通) 資料來源:台南市北區細部計畫(二通) 台南公園
41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土地使用分區變更 土地使用變更內容示意圖 資料來源: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自行劃設 位置 面積(公頃) 變更內容 變更理由 原計畫 新計畫 A、C 2.3016 「住四」 住宅區 「住特-1」 住宅區 1. 變更建蔽率 、 容積率 , 以提供高齡住宅使用。 2. 合併 A 、 C 區塊 , 消除 兩街廓之隔閡 , 增加高 齡住宅之用地面積。 B 0.1128 「NH-928M」 細部計畫 道路用地 E、F、G 1.4751 「住四」 住宅區 「住特 2」 住宅區 變更建蔽率 、 容積率 , 以提 供社會住宅使用。 D 0.85 「住四」 住宅區 「公(兒) 」 公園兼兒童 遊樂場用地 提供高齡住宅與周邊居民一 個大面積 共同 活動空間 , 並 串連周邊綠地。 資料來源:台南市北區細部計畫(二通) 、自行劃設 變更內容明細表 和緯路 路門北
42 計畫區變更前後土地使用面積對照表 註1:低密度住宅區包含住四,中密度住宅區包含住五、 住特 1,高密度住宅區包含住六、住七、住特 2。 資料來源:台南市北區細部計畫(二通) 、自行劃設 土地使用變更內容示意圖 資料來源: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自行劃設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土地使用分區變更 和緯路 路門北
43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公共空間開放系統 1. 1公頃以上公園用地與鄰商業區廣場用地: 市民休閒賞景、集會交流 2. 1公頃以下之公園用地: 社區交流與集會場所、緊急避難場所 3. 建築基地開放空間:區位需考量周邊動線系統,作為連接 通道並避免高低落差以利人行。 4. 學校周遭與1公頃以上公園之街角空間: 引導人流、社區交流、休閒賞景、緊急避難 5. 鄰8米以下道路之街角空間:社區交流、緊急避難功能 開放空間包含人行空間、綠地、公園、街角空間,設計應以公共利益角度為出發點,需考量設計 開放性、公共性、可及性、安全性、減災、防災與避難需求。 公共空間開放系統分佈圖 資料來源: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自行劃設 台南公園
44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建築退縮規定 1. 本計畫區基地開發應依附圖規定退縮建築及留設公共開放空間。 2. 依附圖規定指定留設騎樓地之基地,應設置無遮簷人行道;指 定退縮牆面線5公尺以上及10公尺以上之建築基地,其依規定設 置之無遮簷人行道除計畫道路穿越外,應連續設置不得阻斷; 退縮部份人行道應設置地面盆栽及種植樹冠形狀優美勻稱之大 型喬木。其餘建築基地之退縮空間應予以綠化。 3. 建築基地依前述規定退縮或留設部分,得計入法定空地。 4. 其餘退縮規定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各退縮規定辦理。 建築退縮規定分佈圖 資料來源: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自行劃設 台南公園
45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停車空間 1. 住宅區之建築物每戶樓地板面積在250m²(含)以下者,應留設1 部停車空間,超過部分每150 m²應增設1 部停車空間,機車停車 位數則依汽車需求數乘以2 倍設置。另建築基地面積達2,500 m² 者,其停車空間應予以室內化或地下化,並不得設於法定空地。 2. 除住宅區外之各使用分區及用地之停車位數量,以建築技術規則 所規定之停車位數量乘以1.5 倍計算,機車停車位數則依汽車需 求數等量設置。 3. 建築基地停車空間之車道出入口設置以不超過2個為原則,但基 地面積超過3,000 m²以上者,或基地內建築物依法應設置之停車 面積總和達3,000 m²或停車數量總和達100 部以上者不在此限。 4. 公共建築物應設置地面層停車位提供短時洽公或殘障者使用。 建築築物附屬停車空間之設置,應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5. 機車停車位尺寸及車道寬度依下列規定: 1) 機車停車位尺寸:長1.8M,寬0.9M。 2) 機車車道如與汽車車道共用者,其寬度依汽車車道規 定留設;機車車道如單獨留設者,其寬度不得小於2M。 6. 最小裝卸位尺寸:長6m,寬2.5m,淨高2.75m 用地種類 建蔽率(%) 容積率(%) 停車場用地 平面使用 10 20 立體使用 80 960
46 都市設計準則
一般都市設計審議地區審議準則 一、道路系統 1. 道路鋪面 1) 舖設非瀝青類之特殊材質路面,須採易於排水設計, 並藉輕微之路面起伏設計,改善車輛駕駛人行為 2) 人車共存道路以順應人行活動、降低車速為原則, 並以植栽、鋪面、標示等塑造街道為戶外生活空間 2. 道路橫斷面設計 1) 20公尺(含)以上道路: - 兩側應留設至少 4 公尺寬之活動設施帶,包括植栽綠帶、汽機車停 車彎及公車招呼站的設施帶及人行道及自行車專用車道活動帶使用 - 車道寬度最小不宜少於3公尺,機車道不宜小於1.8公尺 - 路邊留設汽車及機車停車彎 2) 計畫範圍內現有巷道: - 汽車與機車混流 - 道路兩側不得留設汽車及機車停車彎 - 每單向可行駛空間寬度最小不宜少於2.5公尺,淨寬大於3.5公尺以 供消防作業需要 47
48 3. 人行動線系統 人行動線應與相鄰基地之開放空間相串接 1) 建築基地面臨 8 公尺以上道路: 應自道路境界線退縮 5 公尺以上做為人行道使用,並應與相鄰 基地之人行步道連續銜接不得阻斷,以確保通行功能之完整。 2) 基地臨接10公尺以上道路者: 若未留設騎樓時,其臨該道路側應退縮至少寬4公尺以上無遮 簷之人行道及綠帶。 一般都市設計審議地區審議準則 資料來源:自行劃設
49 二、開放性通廊 三、開放空間 1. 應配合整體道路規劃設計與周圍建物使用特性,營造 多元化之開放空間,以滿足使用者活動需求之多樣性 2. 開放空間景觀與街道傢俱配置,應考量空間使用特性 與使用時段 1. 地面高度應與鄰接之人行步道或騎樓順接,且應設置 無障礙設施環境 2. 不得設置圍牆或其他阻礙通行之設施且須供大眾使用 五、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 1. 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之建蔽率不得大於 15%, 容積率不得大於 30%。 2. 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應分別設置三種以上之兒童遊具 及成人健體設施,增加使用功能並促進跨世代交流。 四、學校周邊環境及通學道 1. 學校周邊設置人行及自行車通學動線,並增加綠蔭空間 2. 於鄰近學校之路口設置時段性控管的行人專用號誌 3. 減低學校圍牆高度以避免封閉感 一般都市設計審議地區審議準則
50 七、街角空間 1. 不得設置任何型式之圍籬或汽機車停車格,得設置車阻阻止機車進入 2. 應設置至少二處之座椅供行人使用,座椅得與植栽花台併同設計 3. 綠覆率不得小於 50% 八、面對公園與公園道之住宅區 1. 建築物臨接面鼓勵增設大陽台及露台,建築量體呈階梯狀逐層退縮 2. 三樓以上不得設置廣告物 3. 廢棄排氣口、通風口應予以美化,不得面對公園、綠地、人行步道及 指定退縮之開放空間,以維護人行之舒適性為原則 六、綠屋頂設置及補助辦法 依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二十一及第二十 二條、109 年臺南市綠屋頂節能降溫改造補助計畫、 屋頂綠化技術手冊(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建築基地綠 化設計技術規範實施。 適用對象:計畫區域內建築物新建、既有建築物整 修時得適用之。屋頂綠化設施得設置於露台或同基 地既有他幢建築物之屋頂。 一般都市設計審議地區審議準則 綠屋頂模擬圖 資料來源:自行繪製
51 九、植栽計畫 十、公共空間街俱以及設施物 1. 公共性之人行徒步區及休憩停留空間,應種植防火性佳 的原生樹種為優先,樹高不影響人行活動並達到遮蔭 2. 以不同種植手法或不同樹種來界定空間,區分出空間不 同的性質與用途 3. 鐵路騰空之綠廊道應種植連續且多樣性的樹種與植栽, 以免造成景觀得單調及遺傳基因單一化不易生存的窘境, 並達成騰空之綠廊道串連綠帶之目的 1. 設計形式及材質應保持相同之基調,創造整體 景觀的和諧感。 2. 街道傢俱設置不得妨礙人行動線的連續性及緊 急救助之通行。 3. 機車及自行車停車空間以植栽花台、立體植栽 槽、護柱欄杆作為空間界定、及美化遮蔭。 一般都市設計審議地區審議準則
52 十二、建築物量體造型 1. 建築物外牆應使用明度較低色系作為外觀顏色,並配合綠屋頂 景觀進行設計,以打造整體區域的舒適宜居意象,如:淺灰色、 米黃色、淡綠色、淺藍色等。 2. 獎助民間建築物進行綠建築設計及改善示範工作,依內政部 「獎勵民間綠建築改善示範作業要點」補助綠建材工程。 十三、建築物之夜間照明計畫 1. 晚上十二點後減低燈光的亮度,減少對於周遭環境的影響,也達到節能效果 2. 照明效果應避免雷射及閃爍式之燈具造成使用者眩光 3. 配合景觀採用庭園矮燈、樹底投射燈、LED地燈等,滿足基本安全及節能之外,營造夜間良好的視覺景觀 十一、建築物附設廣告物之原則 1. 住宅區內不得使用霓虹閃光等裝置 2. 不得妨礙公共安全、行人通行及整體景觀 3. 應配合建築量體之色彩 一般都市設計審議地區審議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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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規劃與設計實習(二)-期末簡報:宜居生活城 by 黃 冠堯 - Issu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