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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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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36國家.23語言.香港版.hk.epochtimes.com

退出中共黨、團、隊人數: 457,969,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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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村官被關被電擊被餵藥 吹哨人稱已作「破釜沉舟」打算

高市在眾院選舉大勝 日經指數首破 56000 點

█ 黎智英早前被裁定「 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等罪成,

昨早(9 日 )在西九龍裁判法院( 暫代高等法院 )被 判囚 20 年。圖為囚車駛入法院。( 余鋼∕大紀元 )

年 02月10日 2026 星期二

葉澤宇綜合報道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早前 被裁定「 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 等 罪 成, 昨 早(9 日 ) 在 西 九龍裁判法院( 暫代高等法 院 )判刑。負責審理的 3 名 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 素蘭和李運騰裁定本案屬於 「 罪 行 重 大 」。 根 據 條 例, 「 罪行重大 」須判監 10 年至 終身。黎智英被判囚 20 年。

同案的另外 8 名被告早前承認一 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 家安全罪,包括 6 名《蘋果日報》前高 層,其中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被 判囚 6 年 9 個月,《蘋果日報》前副社 長陳沛敏被判囚 7 年,前總編輯羅偉 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和前英文版 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分別被判囚 10 年, 前主筆楊清奇判囚 7 年 3 個月。

黎智英被指是主腦 黎智英在本案不認罪,經 156 日 審訊後被裁定兩項「 串謀勾結外國或 者境外勢力罪 」及一項「 串謀發布煽

█ 天主教香

█ 多名外

一陳沛敏 的 丈 夫、 前《立場新 聞》總編輯 鍾 沛 權。 ( 余鋼∕大 紀元 )

港教區榮休 主教陳日君 樞 機( 左 ) 及黎智英太 太李韻琴。 (吳 銳 略 ∕ 大紀元 )

國領事館 職員到場 旁聽。( 吳 銳略∕大 紀元 )

動刊物罪 」成立。 就「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法 庭稱考慮到涉案文章的數量、參與發 布 文 章 的 各 方 人 數, 以 及 持 續 的 時 間, 裁 定 有 關 的 串 謀 屬 於 最 嚴 重 級 別,就此罪對黎智英以 21 個月監禁作 為量刑起點,因黎是案中主腦和推動 者,增加 2 個月刑期。 就兩項「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 勢力罪 」,判詞稱有關串謀是「 精心 策劃 」和「 早有預謀 」,請求外國實 施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它敵對行動 的呼籲,確實促成了外國政府針對香 港及針對中共和港府官員採取上述措 施。法庭就該兩項罪名均採納 15 年監 禁作為量刑起點,並同樣因黎是案中 主腦和推動者,增加 3 年至 18 年刑期。 考慮到黎智英高齡、健康狀況及 被單獨囚禁等因素,法庭就 3 項罪名 的刑期分別扣減 1 個月、1 年和 1 年 刑期,最後部份刑期同期執行,總刑 期為 20 年。

部份刑期與 「 壹傳媒違契案 」分期執行 另外,黎智英正就「 壹傳媒違契 案 」(DCCC 349/2021)服刑,刑期為 5 年 9 個月。 3 位國安法法官認為,「 壹傳媒違 契案 」與本案控罪性質完全不同,兩 案亦沒有關連。在考慮總刑期的原則 後,下令本案的 18 年刑期與「 壹傳媒 違契案 」分期執行。

同案 8 被告判刑理由 同案的 8 名認罪被告各面對一項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 安 全 罪, 同 樣 以 15 年 刑 期 為 量 刑 起 點。其中 5 人作為從犯證人出庭作供, 包括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陳梓 華和李宇軒。法庭認為《國安法》第 33 (3)條適用於該 5 人,可減輕處罰。 就張劍虹,法庭接納他曾一次性 捐 款 約 500 萬 港 元 予 蘋 果 日 報 慈 善 基金,並作出其它慈善捐贈逾 180 萬 元,以及張自願及定期參與蘋果日報 慈善基金的工作和其它慈善機構的活 動。 法 庭 裁 定 他 具 有 正 面 良 好 的 品 格,連同其它的求情因素,給予減刑 8 年 3 個月。最終判囚 6 年 9 個月。 就陳沛敏,她曾就蘋果日報慈善 基金作出貢獻,具正面良好品格,連 同其他求情因素,給予減刑 8 年,最 終判囚 7 年。 就楊清奇,考慮到其家庭狀況、 及時認罪和協助控方,給予減刑 7 年 9 個月,最終判囚 7 年 3 個月。 就陳梓華,法庭認為其證供提到 台灣的會面並將黎智英與李宇軒及劉 祖廸聯繫起來,對黎智英其中一項定 罪非常關鍵,再加上其它求情因素, 給予減刑 8 年 9 個月,最終判囚 6 年 3 個月。 就李宇軒,法庭接納認為他從內 部人士角度對「 重光團隊 」和對中政 策跨國議會聯盟的活動提供重要證 供,給予減刑 7 年 9 個月,最終判囚

黎智英被重判 20 年 黎崇恩批:香港法治徹底崩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去年 12 月 15 日被香港法院裁定「 煽動 」罪及兩 項「 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罪名成立, 昨(9 日 )早上,在西九龍法院遭重 判 20 年。其子黎崇恩(Sebastien Lai) 隨後發表聲明表示,形容這是繼定罪 當日後另一個「 公義受損的黑暗日子 」 (dark day for justice),他更批評是「 對 所有相信真理、自由與公義的人而言 的黑暗日子 」。 黎 崇 恩 在 聲 明 中 痛 斥, 將 其 父 親 判 處 20 年 的 刑 期 極 度 嚴 苛 (draconian),不但對其家庭造成毀滅 性打擊,更標誌著「 香港法律制度的 徹底崩壞 」及公義的終結 。 他提道,在中共對其父親進行了 超過 5 年的迫害後,判囚 20 年對年邁 父親的生命構成直接威脅。他呼籲政

府在「 為時已晚 」之前做正確的事—— 釋放黎智英。 黎 智 英 的 女 兒 黎 采(Claire Lai) 也 在 聲 明 中 形 容, 今 次 的 判 刑「 令 人 心 碎 地 殘 忍 」(heartbreakingly cruel)。她指,過去 5 年目睹父親健康 急劇惡化,且獄中環境也每況愈下, 若執行此刑期,父親恐將成為「 獄中 的殉道者 」 (die a martyr behind bars)。 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首席御用 大 律 師 Caoilfhionn Gallagher KC 也 批評,昨天的判決,是對香港法治的 「 最後一擊 」(final blow)。她形容, 這 就 是 一 場 針 對 黎 智 英 —— 已 屆 78 歲、勇敢的良心犯,長達 5 年多的惡 意法律戰。她表示:「 這場虛假的審 訊終於結束,我們呼籲世界各國領袖 一致發聲,要求中國( 中共 )政府釋 放黎智英,讓他能返回倫敦與家人團 聚 。」

爆料熱線 / WhatsApp:6827 3788

發行:新時代印刷廠有限公司

█ 李家維綜合報道

電話:2519 9881

聲明中表示,對黎智英的審判過 去曾遭到包括英國與美國政府在內的 多個國家譴責,亦包括所有七國集團 (G7)成員國、歐盟,以及「 媒體自由 聯盟 」的 24 個成員國。 英國政府亦多次批評對黎智英的 起訴是「 出於政治動機 」,並呼籲立 即釋放他。英國首相施紀賢於北京訪 問後確認,他已就黎智英一案向中共 黨魁習近平作出強而有力的交涉;美 國政府亦多次呼籲立即且無條件釋放 黎智英,包括總統特朗普曾在與中共 黨魁習近平的雙邊會晤中提出黎智英 的案件,並在競選期間及執政後,一 貫公開表達對黎智英的支持。 去年,聯合國「 任意拘留問題工 作小組 」裁定,黎智英屬於遭非法及 任意拘留,並呼籲立即釋放他;另有 5 位聯合國特別報告員亦呼籲立即且 無條件釋放黎智英。◇ 傳真:2770 4477

電郵:editor@epochhk.com

7 年 3 個月。 至於餘下 3 名被告,《蘋果日報》 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

詳見

要聞

█ 被告之

岑敖暉出獄半月撰文 指一度焦慮出獄後 無法適應

被指「罪行重大」 黎智英遭重判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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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和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他 們只有及時認罪的三分一減刑,總刑 期均為 10 年。

3 公司被告各被罰款 300 萬 4500 元 同案不認罪的 3 間公司被告,即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 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均面對 1 項「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和 1 項「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 」,分別被判罰款 4,500 元和 300 萬元。

黎智英太太和陳沛敏丈夫到場旁聽 昨早大批人士到場入庭旁聽,包括黎智英太太李韻琴、陳沛敏丈夫、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前民 主黨主席劉慧卿、前記協主席陳朗昇,以及多國領事館代表。警方昨日大 為緊張,出動大批警力在法院外戒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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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擴BNO簽證回應黎智英判決 █ 張瑛瑜綜合報道 英國《衛報》昨(9 日 )報道, 英國政府在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 重判 20 年監禁後,決定擴大 BNO 簽 證 計 劃, 持 有 BNO( 英 國 國 民 ( 海外 )護照 )人士的成年子女, 只要他們在 1997 年香港主權移交中 國 時 未 滿 18 歲, 將 可 不 再 依 賴 父 母,獨立申請 BNO 簽證。 另外,這些申請人的伴侶及子 女,亦可透過擴大的計劃移居英國。 《衛 報》在 英 國 時 間 昨 早, 引 述英國內政部一名發言人,獨家報 道上述消息,報道指此項擴展措施 在黎智英被判刑後數小時宣布。報 道並引述英國外相顧綺慧(Yvette Cooper)稱,儘管香港的權利與自 由持續受到侵蝕,英國政府對香港 人的支持依然堅定不移,「 正因如 此,我們確保那些因年齡問題而錯 失安置保護的年輕人,現在也將獲 得保障 」。 內 政 大 臣 馬 曼 婷(Shabana Mahmood)則稱,英國將永遠履行 對香港人民作出的歷史承諾,「 我 們自 2021 年以來,已為近 17 萬名 香港人提供安全的避風港,對此深 感自豪。在權利與自由持續惡化的 情況下,我們現正擴大資格範圍, 讓更多家庭能在這裏建立新生活 」。 英國內政部估計,因應上述變 動,未來 5 年將有約 2.6 萬人抵達 英國。 2020 年,在北京繞過香港立法 會,強行訂立《港區國安法》後,英 承印:新宇宙國際有限公司

國政府宣布推出 BNO 簽證計劃, 允許 BNO 護照持有人移英,並在 5 年後取得永久居留身份,再於一年 後申請英國國籍。 自 香 港 BNO 簽 證 途 徑 推 出 以 來,已有超過 23 萬人獲批簽證,其 中近 17 萬人已移居英國。 報道形容,此次擴展填補原有 資格制度中的漏洞,該漏洞曾導致 同一家庭中,不同子女之間在定居 方面的不公平情況。

香港監察: 漏洞終於被填補 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 資 深 政 策 及 研 究 顧 問 Thomas Benson 指出,就上述問題向內政部 反映超過兩年,「 對於成千上萬名 因無法離開香港、而與家人分離的 BNO 子女而言,這是一則溫暖人心 的消息 」,並對因資格漏洞而分隔 兩地的 BNO 家庭,終於能在英國 團聚感到欣慰;但是「 令人遺憾的 是,這項改變竟是在黎智英被判處 20 年監禁後才得以實現,他依然在 我們的牽掛之中。」 香港監察在 2024 年 7 月 1 日發 表政策簡報,呼籲英國政府為 BNO 計劃填補漏洞,將資格擴展至 1979 年 7 月 1 日 至 1997 年 6 月 30 日 期 間出生的人士。這些人士在主權移 交時仍是未成年人,且當時無法自 行申請 BNO 身份。香港監察之後 與超過 50 名國會議員會面討論,並 定期向內政部政策人員反映。◇ 沙田火炭坳背灣街 27-31 號協興工業中心 7 樓 C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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