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起波瀾
加拿大C9法案的是非爭議

編者按:
最近數月,由加拿大自由黨政府推動的C9法案在加拿大朝野、民間,以及宗教團體內部 均引發了廣泛爭議。
該法案於2025年9月首次提交,據稱是為了更新加強打擊仇恨言論和仇恨犯罪的法律工具
而提出的一項立法嘗試,但其中對於修改《刑法》的嘗試,特別是移除宗教文本抗辯等 具體條款引發了社會各界對平衡自由與安全的憂慮。
下文旨在向讀者扼要介紹該法案的核心內容以及可能造成影響。文中所有資料、信息、 所涉及觀點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不代表本刊立場。
1.Bill C-9 是什麼?
目的:保護宗教/文化等場所的安全通行,並更明確打擊 仇恨犯罪與仇恨宣傳
手段:新增罪名 + 定義「仇恨」+ 串接攔截通訊/DNA/保 釋條件等制度
文件來源:司法部長的 Charter Statement(說明可能影 響哪些《憲章》權利)https://www.justice.gc.ca/ eng/csj-sjc/pl/charter-charte/c9_2.html
備註:Charter Statement 是「協助公共/國會討論」的法 律資訊,不是最終合憲判定。
2.可能影響哪些《憲章》權利? - 2(a) 宗教自由 - 2(b) 表達自由 -2(c) 和平集會 - 7 人身自由(涉及監禁 → 必須符合基本正義) - 8 隱私(攔截通訊 / DNA 取樣)
- 11(e) 保釋權(合理保釋與條件)
3.新增罪名(1/2):場所通行保護
a. 恐嚇罪(Intimidation)
- 行為:用「讓人害怕」的方式,阻止他人進入指定場所 (宗教禮拜、文化/社群活動、教育含日托、長者住所、 墓地)
- 最高刑度:10 年(或簡易程序 2 年減 1 天)
- 可能影響:7,也可能涉及 2(b)/2(c)
b. 阻撓罪(Obstruction)
- 行為:故意阻擋/幹擾他人合法進出同一批受保護場所
- 最高刑度:10 年(或簡易程序 2 年減 1 天)
- 防線:僅為採訪/傳遞資訊在附近 → 有法定例外
4.新增罪名(2/2):仇恨犯罪 & 仇恨宣傳
c. 仇恨犯罪罪(Hate Crime)
- 行為:原本就犯法的行為 + 出於對群體特徵的「仇恨動 機」(例:種族、宗教、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表 達、身心障礙等)
- 最高刑度:依基礎罪加重,最高可至 5/10/14 年或無期 (簡易程序 2 年減 1 天)
- 可能影響:7
d. 符號仇恨宣傳罪(Symbols)
- 行為:在公共場所展示特定恐怖/納粹等符號,且目的在 煽動仇恨
- 最高刑度:2 年(或簡易程序)
- 防線:新聞/宗教/教育/藝術等正當目的可抗辯
5.「仇恨」如何定義?(避免擴太大)
- 「仇恨」= 極端憎惡、妖魔化/詆毀
- 不等於:不喜歡、輕蔑
- 也不會只因:令人冒犯、受傷、羞辱 → 就算仇恨
6.配套修法:執法工具 & 保釋條件(權利 焦點)
- 攔截通訊(需司法授權):恐嚇罪納入適用範圍 → 可能 影響 8 隱私
- DNA 鑑識取樣(依法定程序):恐嚇罪納入 → 可能影 響 8 隱私
- 保釋條件「需考慮」:禁聯絡、禁入特定區、電子監控 等
→ 可能影響: 11(e)/7/2(b)/8
→ 重點:多屬法官個案裁量,可申請變更/覆核
7.小結:
- Bill C-9 用「新增罪名 + 明確定義 + 程序配套」處理仇 恨與場所通行風險
- Charter風險主要落在:表達/集會、自由、隱私、保釋
- 法案的「保護欄」:特定意圖門檻、法定例外/抗辯、司 法授權與裁量
8.其它與該法案相關信息鏈接
https://bit.ly/49fPNte https://www.ourcommons.ca/members/en https://www.parl.ca/DocumentViewer/en/45-1/bill/C-9/ first-reading
